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工程策划 >> 前期设计 >> 正文
建筑电气设计易错问题评析
作者:佚名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1-16 15:52:57
式空调器外,其它所有插座回路(含立柜式空调器)均应设RCD。

  【问题10: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RCD 的动作电流及动作时间未明确】

  评析:很多设计中,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动作电流及动作时间疏漏。

  根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6.1.9,应明确:在配电回路或支线上设置的防止人身电击RCD 的动作电流I △n ≤ 30mA,动作时间t ≤ 0.1s。新《民规》7.7.10 亦有此规定(注:

  医疗电气设备等,现均为≤ 30mA,而旧《民规》为≤ 6mA)。

  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条“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超过0.5A”,新《民规》7.7.10 亦有此规定。所以应明确,在供电干线或电源线路上设置的防止电气火灾动作电流I △n ≤ 500mA,动作时间t ≤ 0.5s。

  【问题11:4P 开关断开PE 或PEN 线、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RCD 的互感器磁回路穿过或PEN 线】

  评析:为防止接地电弧短路引起的漏电火灾,住宅或公建的总电源进线处应设置具有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而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4.5.6 条 “在TT 或TN -S 系统中,N 线上不宜装设电器将N 线断开,当需要断开N 线时,应装设相线和N 线一起切断的保护电器。

  当装设漏电电流动作的保护电器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线断开。在TN 系统中,当能可靠地保持N 线为地电位时,N 线可不需断开。

  在TN -C 系统中,严禁断开PEN 线,不得装设断开PEN 线的任何电器。当需要在PEN 线装设电器时,只能相应断开相线回路。”

  又根据《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13955-200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4.4.17 条、新《民规》7.7.10-3、《铁路电力设计规范》(TB10008-2006)9.4.16“PE 线或PEN 线严禁穿过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中电流互感器的磁回路。”

  因此,对TN-C-S 系统,通常在总电源进线处设置带漏电保护功能的4P 断路器,此时必须先行重复接地,将PEN 线分为PE、N 线后,4P 断路器再分别断开L1、L2、L3、N 线、漏电开关电流互感器的磁回路穿过L1、L2、L3、N 线。

  故设计说明应明确“4P 开关严禁断开PE 或线、漏电开关电流互感器的磁回路严禁穿过或PEN 线”(另:安全用电措施采用接地保护、而非接零保护)。

  【问题12:对接地故障保护,是否加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RCD 缺乏依据】

  评析: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1.1条 “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作用于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

  通常我们对配电线路设置断路器或熔断器,可实现短路保护及过负载保护,那么能否同时实现接地故障保护呢?是否还要加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呢?这需要通过计算校验确定。

  该规范第4.4.10 条规定“ TN 系统配电线路应采用下列的接地故障保护:

  一、当过电流保护能满足本规范第4.4.7 条要求时, 宜采用过电流保护兼作接地故障保护;二、在三相四线制配电线路中,当过电流保护不能满足本规范第4.4.7 条的要求且零序电流保护能满足时,宜采用零序电流保护,此时保护整定值应大于配电线路最大不平衡电流;三、当上述一、二款的保护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 。

  而本规范第4.4.7 条要求“相线对地标称电压为的TN 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其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配电线路或仅供给固定式电气设备用电的末端线路,不宜大于5s ;二、供电给手握式电气设备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末端线路或插座回路,不应大于0.4s”。

  校验公式:R ≤ 50/Ia ,式中: R -可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和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之间, 故障电流产生的电压降引起接触电压的一段线段的电阻(Ω);Ia—切断故障回路时间不超过5s 的保护电器动作电流(A)(当保护电器为瞬时或短延时动作的低压断路器时,Ia 值应取低压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过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