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掌子面的距离过大,最终,业主的命令以隧道大面积塌方告终。只有隧道开挖与衬砌配合施工才能确保安全,这样的规范常识在行政命令面前只能做出让步。然而,违反科学规律,终将受到惩罚。 赶超工程忽略安全质量。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之本。然而,在赶超工程中,安全质量事故未发生之前是不会受到重视的。赶超工程只注重进展速度,一项百年工程用极短的一两年去完成,这样的工程质量必定堪忧。如果仔细统计,任何一项赶超工程都会伴随着安全事故的发生,轻则损失一些经济利益,重则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因此,有人把这种高速度称之为“带血的速度”。
“抢了进度,毁了建筑”的例子已不胜枚举。据统计,我国每年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达一千亿元,这其中不少就是抢工期的“献礼工程”所引发的后果。为了对国家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对建筑工人的生命负责,对于建筑工程,必须要尊重客观规律,坚持按规范程序办事,不能“特事特办”,搞变通和走捷径。违背客观规律办事,不合理地赶工期,势必要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转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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