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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监理企业面临的困境及发展对策
作者:卿忠先 来源:中国论文联盟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11-30 20:38:05
有以下几方面:

  1、一些监理单位成立时起点较低,对从业人员把关较松,部分较低学历的人员进入这一行业。而监理事业蓬勃发展大量要人,造成监理人员没有时间 学习 提高,加上缺乏淘汰机制,造成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2、高智能的人才不愿进监理单位,因为经济收入比其他从业人员低,长期驻施工现场,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比较艰苦。因此即使在监理单位,人心也不稳定。

  3、许多监理单位都聘用了一定数量的退休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监理工作,这部分人有的已60多岁,尽管有丰富的工程实际经验,但体力和精力在客观上已不能胜任其监理工作,他们中大都无心再提高自己各方面技能。

  4、水利待业的特点造成人员流动少,工作经历单一,复合型、管理经验丰富的人才缺乏,因而具备总监素质的人才少之又少。再之监理项目增多,总监的平均水平有所下降。

  5、由于监理行业的社会地位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很多素质不高者不珍惜自己的职业,经常做出违背职业道德之事,损坏了监理工程的形象。

  (四) 监理单位缺少发展动力

  1、 监理企业外部因素

  (1)监理酬金不足

  监理酬金是监理单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监理酬金的严重不足是制约监理事业发展的首要问题。目前主要存在以下现象:一是无序竞争压价,缺少行业的自律;二是拖欠监理酬金。根据我们的测算,目前监理公司的成本(人员酬金、办公费、资料费、培训费、经营费、税金等)5万元/人·年,少数好一点监理单位年收费稍高于这个基数,一般监理单位都达不到这个基数,长期运行在成本控制线以下,必然导致高素质人才流失,现场人手不足,监理成效不高,造成恶性循环,严重威胁到行业的信誉乃至生存。

  (2)工程建设行为不规范

  监理事业起步刚刚十年,是工程建设行业的新军,工程建设中的一方行为主体。尽管近几年工程建设领域狠抓整顿,但由于种种原因,例如项目法人制执行得不完全,现有的招投标 方法 缺少科学性,工程保险业和担保未开展起来,业主随意肢解工程,平行发包等,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成效,以致于出现个别业主到监理项目部替承包商求性的怪现象,使监理人员处于两难境地。

  2、监理企业内部因素

  目前,监理企业的组建形式有许多种,例如:从隶属关系上看,有政府主管部门下属的、有各设计院下属的、有大型施工集团下属的、从所有制形式上看,有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有属于企业的、还有的已经过改制变成股份制或者独资公司的等等。前两类形式占了监理企业大部分,由于领导意识上的原因,仅把监理部门当成传统观念中的“三产”,安排几个富裕人员,挣点小钱,给创办单位一点小小的补贴,而不是真想把监理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运作,束缚了监理企业的手脚,造成企业职工凝聚力不强,缺少主人翁意识,职工整体素质无法提高,企业发展缺少动力。

  (一)加快法制建设、规范监理市场

  1、 尽快制定监理管理办法和操作性强的规范

  近几年出台了一些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和规范,但由于受区域限制再加上近几年来国家的 法律 法规台较多,地 方法 规未能作相应的修改,且执行的力度不大,《建筑法》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中已明确监理的性质、职责和工作方法,但有些 问题 不可能在法律上规定得很详细。我们期望能制定全系统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行业管理体制办法和规范。如:

  (1) 监理工作规范;

  (2) 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办法;

  (3) 监理工作评价标准和评优办法(奖励办法);

  (4) 监理酬金新的收费指导意见(包括酬金的组成);

  (5) 监理招投标工作的管理细则;

  (6) 监理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管理办法(建立全国全系统统一的开放市场);

  (7) 项目法人违规追究办法;

  有些管理办法已经出台但分散在各种法规的章节里,不便于集中 学习 和贯彻,执行力度 自然 也就大打折扣。规范监理市场是监理界乃至 社会 上有识之士的共同呼声。

  2、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监理 企业 宁缺毋滥

  我国推行以法治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监理事业的发展除了保护之外更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淘汰一些不规范的监理企业和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打破垄断,禁止监理企业不规范的行为。有人提出监理是新兴行业,处罚重了会打击监理企业的积极性,现有的企业还满足不了市场的需要。这种说法是不恰当的,不规范的监理企业和不称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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